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于2020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对省农林科学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10月1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林科学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院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王东峰同志听取第八轮巡视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农业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定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严格的标准、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省委对院党组开展巡视,是对我院进行的一次“政治体检”。巡视意见反馈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反馈意见,成立巡视整改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实施方案。11月5日,召开全院巡视整改动员大会,印发了《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巡视整改问题清单》,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11月30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书记代表院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自觉认领巡视反馈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完善细化整改措施。要求全院上下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逐级压实责任。在巡视整改过程中,院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做到直接抓、具体抓,带头改、深入改。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巡视整改专项工作组、7个巡视整改专题任务组。另一方面,细化分解任务。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细化为44个具体问题,同时,结合职能分工,按照“底数清、任务清、时限清、措施清、责任清”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牵头处室、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三是加大督导力度,落实整改任务。为确保整改任务圆满完成,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要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日碰头周调度,各整改专题任务组每月15日前和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院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听取1次进展情况汇报。党组书记始终把巡视整改紧紧抓在手上,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整改工作,逐一听取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协调督办,及时收集、汇总各专题任务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及时进行督导,对整改措施不具体或可操作性不强的重新整改,有效推动了整改任务的落实。
四是聚焦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查找症结所在,既提出了当下改的举措,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长久立的机制,真正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确保巡视整改成果落地、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在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院党组直面巡视发现的问题,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聚焦中心任务,统筹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的能力不断提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得到深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入,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管党治党更加严格,全院上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氛围进一步浓厚。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4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制定并完善了44项规章制度,收回资金110万元。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立足河北农业实际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服务成效不佳方面
1.服务全省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局站位不够高
(1)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对农业工作要求上有差距
关于“对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不深不透”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院党组及时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一号文件”等与农业科研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文件,吃透会议、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研究部署我院相关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在我院及时准确落实到位。巡视以来,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的有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十一次和十二次全会、中央和省农村工作会议。今后,要及时跟进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对与我院工作直接相关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等方面,专题学习贯彻落实。
关于“对省委全会提出的农业物联网、高淀粉玉米培育等技术研究不够深入”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将农业物联网技术、高淀粉玉米品种选育分别列入我院2021年创新工程科技专项任务中,明确了研发农业物联网方案、培育高淀粉玉米品种等考核指标,成立了研究团队,分别安排经费支持。同时,将相关研究内容列入院“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争取多出科研成果,为我省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2)落实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不够到位
关于“脱贫攻坚农业示范基地布局不均衡,冀北高寒贫困地带仍存在盲区盲点,科技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较弱”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针对我院科技扶贫力量薄弱地区,强化示范基地引领,重点加强赤城彩椒、崇礼设施蔬菜智能化管理、张北叶菜类蔬菜、涿鹿特色杂粮、平泉寒地苹果、隆化中药材、丰宁西甜瓜、兴隆和宽城板栗等冀北高寒地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提高我院科技示范基地在全省不同类型区的覆盖面和科技扶贫整体成效。2020年作为首席专家单位,在张家口承德协助建成3个农业创新驿站,争取财政经费保障。2021年院预算增加多个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安排经费予以保障。
关于“乡村振兴急需的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等研究滞后,对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够明显”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合科研力量,重点围绕农林废弃物利用、秸秆综合处理、农业清洁生产、智慧农业等重大关键技术问题,2021年安排经费,在院创新工程科技专项任务中开展集中攻关。相关研究内容已列入院“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长期支持。
关于“对接雄安新区‘一区一带百园’农业科技项目不主动,解决新区农业科技力量薄弱问题乏力”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围绕雄安新区“一区一带百园”农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对接雄安新区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科技专家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农作物新品种与健康栽培、农作物与园林有害生物绿色综合防控、特色水生蔬菜开发、白洋淀芦苇保护与综合利用、现代果蔬产业提档升级等科技创新与服务合作。2020年我院向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雄安新区白洋淀水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议》,并合作开展了甘薯病虫害防控、食用豆新品种及高产配套栽培技术、油菜种植技术、水生蔬菜仿生栽培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和监测等技术培训和生产示范,累计开展技术培训8场次,示范新成果新技术10余项,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民340余人。与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合作召开了小麦玉米主产区氮磷淋失阻控与农业面源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修复技术观摩会,为雄安新区“四个农业”发展和白洋淀水域综合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持。2021年预算增加“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示范基地(清苑)”项目,同时,积极对接雄安新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合作。
(3)农业科技智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关于“报告建议数量不够多、质量不够高,对农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较少”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20年,围绕全省“四个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针对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家深入调研,切实提高农业咨询建议质量,向省委省政府、省农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主流新闻媒体等报送技术或政策建议51份,与2019年相比,增加32份,其中《关于加快发展高油酸花生种植的建议》《关于我省京津冀水源生态涵养区发展养蜂产业的调研与建议》《我省春季农作物冻害发生情况及应对的技术措施》《关于推进河北省饲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等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谷子高粱种业“十四五”发展研究报告》《葡萄种业“十四五”发展研究报告》等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报告。今后,要组织专家深入一线调研,不断提高建议质量。
2.聚焦主责主业为全省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助力不足
(1)科技创新水平不够高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仅有10项,2019年没有新获批项目,与周边省份差距明显,应用基础研究水平还不够高”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采取政策引导、目标激励、经费支持、加强培训等有力措施,加强全院应用基础研究。2020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新增经费140万元,在研项目达到13项;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其中获批了1项省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新增经费348万。为加大应用基础研究力度,2021年预算新增经费用于支持应用基础研究,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院“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中对应用基础研究进行了系统谋划。
(2)科研成果不够出色
关于“近三年3次主持申报国家科技成果奖均未成功,所获奖励中多为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仅有1项”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20年,我院作为第二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河北省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各1项;获授权发明专利61项;集成创新10项“全产业链绿色生产技术规程”,专家评价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制定《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评定院青年科技奖7项,激发了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2021年继续立项支持高粱、设施黄瓜、西瓜、葡萄、桃等10个全程绿色高效生产技术规程,服务特色产业发展,为争取国家科技成果奖励奠定基础。今后将加强顶层设计,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关键问题,加强应用基础与应用技术研究,加强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应用,争取在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方面取得新进步。
(3)科技服务品牌不够鲜亮
关于“院市合作项目推广力度不大,农业示范基地高质量样板不足30%”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在与衡水市、邯郸市开展院市科技合作的基础上,2020年,又与定州市政府签订了“农业科技服务框架协议”,深入开展院市科技合作,建设高标准科技示范基地35个,实施院市合作项目51个。制定了《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科技示范与服务管理办法》,为深入开展院市合作提供制度保障。2021年拟与秦皇岛市商签科技服务框架协议,进一步提高院市科技合作与服务力度,为地方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2020年12月23日,我院组织开展了科技服务技能培训,邀请有关专家从不同角度,对我院科技服务团队进行授课培训,不断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创新成果推广方式,更好地转化我院科技成果,2021年预算安排项目资金,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建立“燕赵农科App”网络平台,为全方位提升我院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3.统筹管理能力和水平还有差距
(1)对研究所管理不够到位
关于“到驻石家庄以外研究所调研督导少,管理相对松弛”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20年,院领导带队到四个外地所共开展督导调研50余人次,帮助外地所就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总结和“十四五”谋划,做好科技创新、科技服务、人才引进等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今后,院党组成员要带头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统筹加强驻石以外研究所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由院领导带队对驻石外研究所重点工作落实开展督导调研,深入一线和干部职工交流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关于“对研究所议事决策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等未做统一要求”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针对研究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形式多种多样、事项内容不够规范、大额资金使用额度规定不同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和摸排,研究制定了《研究所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范围、大额资金额度、议事程序等,规范了研究所重大事项决策管理。
(2)科研项目管理不精细
关于“科技创新工程资金分配存在‘撒芝麻盐’现象,有的‘基本科研业务费’进行了平均分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整合财政资金,重点保障和加强粮食安全、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科技攻关。改革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方式,打破研究所之间平衡思维,变原有切块式项目预算管理为竞争性立项,引导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向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集中。对2021年财政专项预算项目进行了整合优化,项目数量降幅达到40%,突出重点,加强保障。为加强我院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锻炼青年科技人才,增强科研人员竞争国家和省基金项目的能力,2021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采取自由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宏观引导、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
(3)有的制度建设滞后
关于“2016年党委改党组后,部分以党委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没有重新修订”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依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和十八大以来有关要求,全面认真梳理我院现行规章制度,以党组名义重新修订了原以党委名义印发的《克服“四风”八项承诺》《关于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关于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和谈话的有关规定》《志愿服务群众制度》《党员信息库定期维护工作制度》等6个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
关于“党中央和省委对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后,未参照更新”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新修订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制度文件要求,对我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关于对党员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和谈话的有关规定》《志愿服务群众制度》《党员信息库定期维护工作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对院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更新,为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治理效能和管理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关于“2018年党中央和省委出台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研究落实滞后两年”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4)风险隐患排除化解不够有力
关于“对退休分流人员待遇问题解决办法不多,存在稳定隐患”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认真有关政策要求确保退休分流人员待遇落实,每年对退休分流人员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个别研究所分流人员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帮助解决了实际困难。分流人员总体稳定。
关于“对院属各单位房屋、土地出租情况没有建立台账,资产管理不够精准,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开展了国有资产出租情况大清查工作,建立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台账,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我院国有资产精准管理能力和水平,从源头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关于“在弘扬科学家精神的教育引导不够到位,培树先进典型力度不大”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在院门户网站开设“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专栏,用4个版块分别对全院20个典型人物、10名“新时代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和党中央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精神等进行宣传报道,掀起全院干部职工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通过《中央电视台》《河北日报》《河北农民报》《长城网》《河北科技报》《河北共产党员网》等省内外主流媒体,对我院“大国憨豆”大豆育种专家张孟臣(河北省文联、长城网)、“论文写在大地上 成果留在农民家”的花生育种专家李玉荣(长城网)、“用科技给中药材‘赋能’”的中药材专家谢小亮(CCTV-10、央视网、河北日报)等11名专家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宣传他们“板凳甘坐十年冷”“一心只谋人民福”的科学家精神,通过宣传进一步激发全院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关于“利用专业优势对冲社会舆论杂音不够积极有力,面对社会上质疑扶贫工作成就的负面言论,用科学数据和案例主动发声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在《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河北农民报》《河北科技报》《河北学习平台》《河北新闻网》《河北农网》《腾讯网》等新闻媒体,对我院在科技服务助力全面小康、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用科学数据,鲜活的事例主动发声,增强对冲负面言论能力。制定了《互联网新媒体工作群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媒体工作群规范管理,杜绝不良言行。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不实
(1)院党组制度执行不严格
关于“新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就职后,《主体责任清单》未能及时更新”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及时对院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了更新,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的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今后,院党组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后,将及时制定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我院落地落实。
关于“部分研究所出现违法违纪案件后,没有组织全院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及时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2020年,针对我院个别研究所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院党组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在相关研究所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调查及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出了明确要求;相关研究所针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分别组织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要求研究所干部职工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今后,院党组要及时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案例,教育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法规意识,有效预防违纪问题发生。
(2)党组书记落实 “一把手”抓 “一把手”责任不到位
关于“对有的干部该约谈提醒的未进行约谈提醒”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20年11月,院党组书记和分管院领导共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相关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对该单位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单位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3)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
关于“对分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指导少”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2020年11月,分头对院属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巡视整改以及“十三五”工作总结和“十四五”科技发展谋划等方面进行调研督导,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后,院班子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对分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检查,做到常抓不懈,常管长严,推动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实现全覆盖。
2.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关于“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省农科院监督发力相对较少,监督覆盖面不全;主动发现问题不够,2017年以来初核案件线索来源均为信访举报;监督方式方法单一,多以参加院内会议代替工作监督,对科研项目深入跟踪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强化政治监督。突出“两个维护”,强化对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巡视整改监督,参加院党组召开的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动员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监督推进整改落实;采取专题调度、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疫情防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各项工作的监督,发出工作提醒函,及时指出潜在风险,提出改进措施,压实领导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组组长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沟通重要工作。
做实日常监督。擦亮“探头”,深入到院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赴院属相关单位,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巡视整改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巡视整改期间,派员及时列席院党组会、办公会,对制度建设、干部选任及奖惩、项目安排等重要事项的运行及时提出规范工作建议,确保程序合规、运行有序。
严肃执纪问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优先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巡视交办问题线索。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向驻厅纪检监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件,经初核、立案审查,给予2人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及到的7名所级科级干部分别存在的违规问题,均依规依纪依法作出相应组织处理或问责,抓住研究所在固定资产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资金拨付等廉洁风险点较多的事项,指导院机关纪委发挥应有职责,协助院党组组织开展举一反三,主动自查自纠,有效化解了各类廉洁风险,努力使全院干部职工做到遵条规、知敬畏、守底线,同时也保护了科研人员干事创业奋进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关于“机关纪委2017年以来从未独立办理过案件,开展日常监督成效不明显”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20年,机关纪委独立查办信访举报反映问题1件。今后,机关纪委工作人员要加强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省直纪检监察工委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科级以下干部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3.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有欠缺
关于“对科研人员自行申报的院外项目缺乏专门管理”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为加强全院科研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将院外项目纳入全院科研项目管理之中,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确保全院科研项目管理无死角、无盲区。
关于“对有的院属公司房屋出租费用监管不到位,个别公司房屋出租费用由企业自行核算”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20年,对全院国有资产出租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为加强对国有资产出资代表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管理,制定了《公司国有股东代表管理办法》,明晰了管理权责。为加强对参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国有资产权益,修订了《院所参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出租的核算管理。
关于“有的岗位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个别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对2名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时间较长的处所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制定了《处所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对干部轮岗交流作出了明确要求。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
关于“党组会上有的班子成员对自己不分管的工作关注不够,讨论发言不充分,党内民主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在党组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剖析,主动查找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党组成员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学习相关知识,主动熟悉分管领域和全院各方面工作。党组会议题确定后及时报告党组成员,充分思考酝酿。认真执行院党组工作规则,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其他党组成员在议事过程中积极发言,充分表态,发挥了党内民主作用,提高了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
2.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有差距
关于“有的研究所班子配备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全面梳理分析各研究所领导班子配备情况,结合研究所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2020年,对相关研究所领导班子进行了补充调整,调整补充了6名所级干部,使班子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
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不够大,40岁以下的处级干部少,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根据研究所班子结构情况,2020年12月,为相关研究所选配一名35岁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班子,班子结构不断优化,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氛围更加浓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落实〈2019-2023年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
关于“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年度考核指标设置不够精准,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佳”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研究所绩效考核办法》,对考核指标进行了重新设置,对重点工作加大赋分权重,考核指标更加科学精准,导向更加鲜明,真正使考核指标成为引领各项工作的风向标。将绩效考核贯穿于年度工作始终,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引导各单位把工夫下在平时,把精力用在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工作上,在全院营造了创先争优、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3.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20年,主动与重点农业高校联系,加大我院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农大、西北农大、南京农大等高校招聘会,通过选聘、单位招聘、统一招聘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25人(其中博士12名、硕士13名)博士招聘计划完成率达到40%,比上年提高了18.8%,高层次人才队伍不断充实。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进招才引才方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今后,将采取更加灵活高效的“单位招聘”、“选聘”等招聘形式;充分利用院网和高校招聘会等媒介,加大对院所科研优势、平台条件和人才需求的宣传;加强与农业重点高校联系,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把“等人上门”变为“上门选人”,努力提高博士招聘计划完成率。对其他各类人才,采取“本科硕士集中统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后、优秀‘双一流’高校硕士选聘”的方式引进人才,加强科技人才队伍源头建设。
关于“年龄老化和人才断层问题突出”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科学制订人才招聘计划,尽快改善科技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力度。按照院“海外英才培养计划”,继续选派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到国外重点科研院校研修。鼓励符合条件青年科技人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的作用,加大博士后引进力度,把博士后工作站作为高层次人才储备库和培养后备科技骨干的重要平台。在院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中设立人才专项。对新引进博士或新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骨干、在站博士后、青年领军人才进行重点支持,对列入院培养计划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给予“后补助”资助。为激励青年科技人员成长,制定了《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对2020年获得院“青年科技奖”的科技人员,分别给予奖励,同时提高院青年科技奖在职称评审量化打分中的权重,鼓励他们尽快成长成才。
关于“科研人才分布不均衡”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20年,通过人才引进政策为驻石以外研究所引进3名博士、资助2名年轻科技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为1名留学回国人员争取省人才资助项目一项,促进了驻石以外研究所科研力量不断壮大,科研实力得到增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科研立项、专家推荐、人才培养等方面,对驻石以外研究所招聘高层次人才进行政策倾斜,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特事特办。
4.基层党建工作抓而不实
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对基层党总支的监督指导不够,有的研究所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多以希望或者建议代替问题;有的干部对个人房产及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未进行报告”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督导检查,院党组对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好民主生活会第一责任人责任,在主持起草民主生活会方案和领导班子检视剖析材料,审阅班子成员检视剖析材料等方面从严把关。要求领导班子要紧扣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纪党规,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的5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本着对党忠诚的态度,领导班子成员对年度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如实报告,对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以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受到问责的做出深刻检查。院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组成督导小组,参加指导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促指导,做到会前材料审阅、会上严肃指导、会后督促整改,全院各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检查指导少,基层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存在以业务培训代替党课内容、以日常工作代替支部工作等”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0年11月至12月,由院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组成的督导指导小组,在全院开展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导检查,通过查看党支部工作手册、抽查党员的学习笔记、组织部分支部委员和党员开展座谈等形式,促进了全院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更加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质量显著提高。采用党组书记讲示范党课,或邀请党建专家讲党课的方式,带动改进全院党课质量。各总支书记讲党课前,将党课内容报机关党委审核,切实解决以业务培训代替党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党课质量。
关于“业务党建工作融合不紧密,存在基层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结合科研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科研的成效还不够明显”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2020年9月23日,在相关研究所党支部与农村党支部共建的甘薯示范基地,召开了全院党支部质量提升示范工程观摩交流会,参观研究所开展支部结对共建、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并观摩该所党建阵地建设、文化建设、“1345”支部工作法、党建与科研业务融合等情况,在推进示范基地支部共建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了党建和业务的融合。将党建工作融入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列入《研究所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以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之中。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5个单位总支书记分别作了述职报告,其他总支书记作书面述职,通过书记述职评议,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真正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力促进了党建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开展科研党建工作融合的调研活动,总结党支部工作法、创新案例,进一步提高了“结合科研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科研”的成效,2020年,我院1个基层组织经验做法被省委省直工委评为“优秀党支部工作法”。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的《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积极探索更加有效、更加切合科研单位实际的途径和形式,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业务工作中。
(四)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不健全方面
1.上轮巡视、审计和主题教育共指出问题189个,4个未整改到位。
关于“党建和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落实情况同上。
关于“文风整治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巡视反馈意见后,我院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文件字数,力求简练、高效、实用;同时,针对要求院属单位上报的全年总结等综合性材料,由院办公室统筹协调机关有关部门,统一发文、统一要求、统一格式,避免重复和繁琐,切实为基层减负。
关于“院机关对相关单位周转金仍未收回”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驻厅纪检监察组适时与我院对接,深入了解情况,督促院财务部门收回对相关单位周转金,推进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院财务部门已于2020年7月从相关单位收回周转金。
关于“两个研究所之间借款至今未归还”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驻厅纪检监察组及时了解情况,积极协调两个研究所,限期清理应收账款,推进整改落实。相关研究所已于2020年12月将借款归还,并完成账目的核销。
2.关于抓常抓长的机制不够完善,对问题整改有时存在“过关心理”,持之以恒抓整改、建章立制促提升不够到位。
关于“文件制定滞后问题举一反三不够”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针对巡视提出的文件制定滞后问题,举一反三,对全院制度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中央、省委及上级部门出台的文件要求,结合单位院实际,又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细则》等13项制度;又对《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机关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监管清单》等8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建立起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于“在激励年轻干部和科研人员担当作为上缺乏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为激励年轻干部和科研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制定了《容错纠错实施细则》《青年科技奖奖励办法(试行)》《研究室建设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制度,积极拓展海外培养、国内进修和在职攻读博士,实施副主持人“以老带新”的创新管理模式;制定了《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中实行经费“包干制”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科研管理“放管服”改革,为激励年轻干部、科研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截至目前,立案2人,党政纪处分2人;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7人、第二种形态处理2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我院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整改落实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从严从实、善始善终,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整改工作新成效推动全院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不放过、一个不疏忽,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举一反三的问题,认真梳理类似事项,加强监督检查,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影响全局和长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对整治“四风”问题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对顶风违纪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预警纠错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主体监督,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推动我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本着“管长远、求长效”的原则,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持解决问题与深挖根源并重,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深入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以常态化的整改状态、制度化的整改措施,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四)统筹推进事业发展。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与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我院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动省农科院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科技服务上取得新成效,在自身建设上再上新台阶,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向省委和全院干部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65223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谈固南大街45号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邮政编码:05003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党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