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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9 15:56:39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室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全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绷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这根弦,不折不扣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根据省纪委通知要求,重申如下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收送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节日期间,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处理发现的“四风”问题。全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文件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欢迎全院干部职工监督。
      院监察室举报电话:0311-87652235
      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信息               关键词:元旦,春节,监督执纪,“四风”问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