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了解所需农业科技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需要获得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该《公开指南》可以在河北省政府网站(http://www.hebei.gov.cn/)上查阅。
一、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信息分类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政府信息分为两类: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农科院职责范围内依法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范围参见《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
二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编排体系内容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两类。
3、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5、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上传,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提供具体信息的部门。
三、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河北省农林科学院院网(http://www.hebnky.com)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也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1、主动公开范围。参见《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采取网上公开和在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形式。
3、主动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信息公开机构(见下表)
五、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新闻发布机构
六、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